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中国肉类协会,简称:中国肉协。
英文名称:CHINA MEAT ASSOCIATION,简称:CMA。
第二条 本协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肉类产业相关企业、科研教育等事业单位和地方社团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行业组织,是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批准登记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科学发展,遵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德,为全体会员服务,为行业发展服务,为满足人民群众肉食消费需求服务。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会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参与行业管理。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政策法令,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委托,制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行业行为;协同政府创造和维护肉类行业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反映行业诉求。组织开展有关肉类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研究,向政府部门提出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通畅的信息渠道,及时向国家机关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单位的意见和要求。
(三)组织行业交流。努 力扩大国内外同行业之间的经济、贸易、技术、管理和信息交流,办好全国性、国际性肉类食品、肉类加工设备交易会、展览会、博览会、信息发布会、专题研讨会 和经验交流会。代表本行业参加国际组织及有关会议。组织协会成员单位出国学习、培训和考察交流,邀请和接待国外同行来访,促进中国肉类行业外向型经济的发 展。
(四)提供行业服务。收 集整理本行业国内外技术信息、经济信息、生产情况和发展趋势,搞好市场预测;组织开展专家咨询、人才培训、协作攻关、成果鉴定、技术推广、媒体宣传等各项 服务;努力办好协会相关的网站、刊物、年鉴的整理出版,不断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指导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
(五)协调行业关系。积极推动制度建设,把行业利益诉求和矛盾调处纳入制度化轨道,提高统筹协调行业内外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相关矛盾的能力,促进行业健康协调发展。
(六)维护会员权益。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企业维权服务,依法保障会员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提高会员享受经济、文化、社会权益的水平,在反倾销反垄断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维护行业和会员权益方面发挥作用。
(七)加强协会建设。动员和组织会员依据章程管理行业的公共事务和相关事业,协调指导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及地方同业协会的工作,提高协会参与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
(八)促进行业发展。努力促进职业教育、科技开发、文化建设、安全管理、社会福利等行业内公益事业的发展,增强行业凝聚力。
(九)保障肉食安全。促进行业健全和完善肉类禽蛋食品质量安全的持续保障体系,建立突发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假冒伪劣,规范市场行为,提高产品质量,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肉类食品不断增长的需求。
(十)创造社会文明。增强全行业的创造活力,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发挥行业内广大干部职工的首创精神,把创新精神贯穿到行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各个环节。